问题 | 行政诉讼可以口头吗 |
释义 | 行政诉讼主要是指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有异议的而提起的行政诉讼,那么行政诉讼可以通过口头起诉吗? 1、一般情况下,提起诉讼时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且提供相关的资料;如果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写起诉状的,可以进行口头起诉。法院会计入笔录并且出具一份书面凭证。 2、一般情况下,法院收到起诉状之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将会在七天之内立案。如果经过审查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则不受理。受理该案件之后,法院会组成合议庭,当事人对合议庭人员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该人员回避。法院在审查行政案件时应当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做依据。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法院会做出一审的判决,但如果需要延长判决时间的,需要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案件是不适用调解的。 1、法院作出一审的判决之后,有一方当事人不服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的十五天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有一方当事人对一审的裁定结果不服的,应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的10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诉讼。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起诉讼的,则当事人需要履行一审判决书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如果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在受到上诉之日的两个月内作出终审。 2、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的,被告或者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如果当事人对判决有异议的,且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可以向原法院或者上级法院申诉,但是判决不会停止执行。 行政诉讼主要是“公民告行政机关”,在法律上是公平的体现。虽然一般情况下起诉应当写起诉状,但对于此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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