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形式是怎样的呢 |
释义 | 【为您推荐】开平区律师 滨江区律师 番禺区律师 海陵区律师 通川区律师 复兴区律师 丰南区律师 在实际生活中总会涉及到金钱的往来,有债务发生那么债的关系就出现了,我们都知道在债的关系中有债权人、债务人,而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相应的一些权利,如果债务人没有在约定时间内还清债务,债权人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形式是怎样的呢?法律咨询网为你解答。 一、什么是债权人的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现代各国法上一般都规定有债权人的撤销权,破产法上的撤销权与破产外的撤销权性质上也无不同。我国《民法通则》中未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0条规定,"赠与人为了逃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认定赠与无效。"《合同法》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债权人的撤销权。该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形式 债权人的撤销权由债权人行使。凡于债务人为有害债权行为前有效成立的债权,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形式是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其财产的行为。故撤销权也称撤销诉权。撤销之诉的原告为债权人,被告为债务人,受益人或受让人为第三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以同一债务人为被告,就同一标的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所有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由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个提起民诉讼。如果是数个债权因债务人行为而受到损害,各债权人在其债权范围内都可以提起撤销之诉。 以上是关于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形式是怎样的解答。法律赋予债权人撤销权的目的是为了保全债权,现在欠债的人总是想方设法不还债,为此借钱出去的人很是苦恼,几次三番催对方还债,弄得不胜其烦,还伤了感情,在这里提醒债权人可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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