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监视居住折抵刑期的标准 新刑诉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被监视居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并不是所有的监视居住都可以折抵刑期,其中的制定监视居住属于一种半羁押的状态,因此在折抵刑期的时候往往是指定监视一日折抵管制一日,指定监视两日折抵拘役和有期徒刑一日。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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