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是否折抵刑期 |
释义 | 一、监视居住是否折抵刑期 监视居住未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 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监视居住适用于哪些情形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从上文叙述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监视居住一般是不能折抵刑期的,因为此时未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但要是采取的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那么日后判刑就可以适当折抵刑期。此外,小编还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监视居住适用条件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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