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知识产权侵权处理规则 |
释义 | 一、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知识产权侵权:指用户在**巴巴中国网站(后简称“**巴巴”)发布的信息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权利。 一般侵权行为:1、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旺铺、域名等中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2、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3、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其他用户的混淆或误认;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自己所创造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一般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alt,本规则还包括肖像权、企业字号权等。 严重侵权行为:1、发布、销售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的图书、音像制品、软件;2、发布、销售非商品来源国的注册商标权利人,或者其被许可人生产的商品 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处理 (一)扣分及处理 1、一般侵权行为的处理 1.同一用户首次由于同一知识产权引起投诉,扣除4分。2.同一用户由于同一知识产权引起的投诉,距离上一次被扣分的投诉在5日内(含5日)的,不予扣分;超过5日的,视为重复投诉,重复投诉每次扣除8分。3.用户被扣分处理后,投诉方撤消对该投诉,或用户提交反通知且**巴巴处理纠纷的结果是接受该反通知,则恢复用户由于该知识产权侵权投诉被扣除的分值。但因累计扣分分值达60分或以上被关闭帐号的用户,即使投诉方撤销投诉,也不恢复被扣分值。 被投诉一般侵权行为:1、同一用户首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扣4分;2、同一用户再次被同一知识产权投诉成立,视为重复侵权,每次扣8分,但再次投诉时间距离上一次被扣分的投诉自投诉成立之日起在5日内(含5日)的,不予扣分;超过5日的,视为重复投诉,重复投诉成立,每次扣8分。 其他一般侵权行为:其他一般侵权行为第一次成立的扣4分,第二次及以上成立的扣8分,情节严重的按24分/次扣分,情节严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放错类目、使用变形词、遮盖商标、通过旺铺装修、引流等手段规避处罚的行为。 2、严重侵权行为的处理 首次被投诉成立 警告 第二次被投诉成立 限权7天 第三次被投诉成立 限权15天 若同一用户被同一知识产权因严重侵权投诉成立累计达到三次,将直接关闭账号。 第四次被投诉成立 关闭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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