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资私募基金公司投资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为您推荐】井陉县律师 道滘镇律师 连江县律师 兰考县律师 沽源县律师 大名县律师 正定县律师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成熟,和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一些外国投资者对我国资本市场非常看好,想通过成立私募基金公司来分得一杯羹。相对于内资公司而言,我国对外资基金公司成立审批的比较严格,也对其投资方向做出了规定。那么外资私募基金公司投资范围是什么?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我们一起做个了解。 一、外资可以在我国成立私募基金公司么? 我国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从事境内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业务,并开展包括二级市场证券交易在内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业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负责开展对外资私募机构的登记工作。 外资机构需在境内设立实体机构,从事私募基金管理,通过在境内非公开募集人民币投资境内资本市场,为国内的合格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服务,不涉及跨境资本流动。而监管层将实行审慎监管,特别是加强指导监督和现场检查,持续进行风险监测和评估。倘若外资私募机构出现违法违规的情形,监管层将按照国内现行规定统一执法和处罚,与对国内私募机构的监管标准一致。 二、外资私募基金投资范围是什么?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发行的证券,包括中国境内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得投资于中国境外发行的证券,但通过沪港通等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买卖特定境外股票以及未来监管部门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授予QDII资格和额度的除外。 三、外资私募基金核心规范包括哪些? 与内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相同,经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WOFE可以在中国境内开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自律规则的规定,这一业务在资金募集、投资运作等方面的核心规范如下: 1、法律关系: 管理人与托管人共同担任信托中的受托人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最常见的类型为契约型基金。WOFE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和投资者之间系信托法律关系,管理人和托管人系私募基金的共同受托人。 2、募集方式: 非公开 在中国境内募集和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方式为非公开募集,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对外商投资者成立私募基金保持初步开放的态度,外资私募基金公司的运作同样受到和内资公司一样的监管。外资基金投资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等。现在我国的外资私募基金公司基本都是由一些实力比较强的投资者成立的,大家在选择基金公司的要看其备案资料,确保资金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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