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证人可以拘传吗 |
释义 | 对证人可以拘传吗 我国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法都没有授权办案机关对证人进行拘传,所以,办案机关在处理诉讼过程中,都无权对证人采取拘传措施。具体来说,刑诉法中对证人不能拘传。 新修改的民诉法虽然规定了证人履行出庭作证义务的相关经济保障,即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有些案件的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律都要求对他们采取强制措施,强制其到庭,以保证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但也不能拘传。行政诉讼法中没有具体规定,但显然也是不适用拘传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拘传的实施条件: (1)适用对象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一般来说,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须出庭参加诉讼。 (2)已经两次传票传唤。 (3)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拘传。 拘传的主要程序是: 1、填写《拘传证》,并报负责人审批。 办案人员根据办案情况,认为需要采用拘传措施的,应首先填写《拘传证》,然后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审批。 一般来说,拘传作为一种强制手段,只适用于刑事诉讼案件等情况,对于民事案件中的证人显然是不能使用的。但是,在相关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证人有到庭作证、保证案件审理继续进行的法定义务。 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问题,您可以通过法律咨询网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