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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予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情形有哪些
释义
    不予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情形有哪些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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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3:4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