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不予过户情形 |
释义 | 一、车辆不予过户情形 车辆不予过户情形有: 1.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 2.达到报废年限的(如车况较好,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可以过户,但不准转籍); 3.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4.申请车主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 5.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6.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7.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8.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未满的。 二、车辆过户流程 车辆过户流程如下: 1.现机动车所有人填写《机动车过户、转出、转入登记申请表》并按规定签章。 2.交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未领取过《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原机动车所有人须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并按规定签章)。 3.提交双方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交验机动车辆后到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并按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5.交回《机动车行驶证》(须换发号牌的,同时交回原机动车号牌)。 6.微机公开选号、领取机动车号牌(在同一辖区内,双方车主均为单位或均为个人,且使用性质不变的,原号牌不变)。 7.安装号牌、拍摄车辆照片、领证。 三、车辆过户后保险的处理方法 法律网提醒,车辆过户后保险的处理方法有: 1.保单主体的变更。这种方式很简单,车辆在车管所完成过户后,该二手车的新车主带着过户票、行驶证复印件、保单正本以及本人身份证和原保险人的身份证,到原保险公司填写一张过户申请单,就可完成批改过户。 2.申请退保。申请退保只需缴纳从投保开始到退保期间的保费,其他的保费保险公司会相应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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