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条件逮捕到期后怎么办 |
释义 | 一、附条件逮捕到期后怎么办 附条件逮捕到期的,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 二、谁有权决定逮捕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逮捕权由公、检、法机关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在公、检、法机关之间,逮捕的权限是不同的,具有一定的分工。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权决定逮捕,人民检察院具有批准逮捕权,公安机关对自己侦查的案件,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它无权自行逮捕。 无论是决定逮捕还是批准逮捕,都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附条件逮捕到期后,是需要变更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逮捕作为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如果公安司法机关采取逮捕这一措施,人民法院在作出有罪判决以后,是可以折抵刑期的。更多相关问题,如果大家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疑惑,我们有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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