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伙作案拘留多少天 |
释义 | 一、结伙作案刑事拘留多少天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司法解释同时应当规定随意延长拘留期至三十日的办案责任。案情简单,基本证据具备,在延长期内未补充调取新的证据的,应属违法延长拘留期限,办案人、批准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应加强对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监督,对因案件侦查取证以外的原因擅自延长拘留期限至三十日的情形,可以通过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形式进行监督纠正。 二、刑事诉讼法结伙作案符合哪些条件 《程序规定》将“结伙作案”解释为“二人以上共同作案”,并不意味着“二人以上共同作案”一律以“结伙作案”论。“结伙作案”是刑事诉讼法上的概念,一般理解为既包括犯罪集团等有组织犯罪形式,也包括结合比较松散、临时纠合的一般共同犯罪形式。“结伙作案”一般表现为二人以上的不确定的多数人,为实施犯罪纠合在一起,在形式上有明显的纠集过程,所涉及的犯罪事实相对复杂。犯罪事实单一、人员构成明确、人数相对固定的共同犯罪案件,不能认定为“结伙作案”。 鉴于现行法律法规对“结伙作案”未作出明确界定,笔者建议,以司法解释形式,对“结伙作案”作出界定,明确“结伙作案”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2、共同作案前有明确的组织、策划过程; 3、所涉案件事实复杂。 三、刑事拘留通知书范本 刑事拘留通知书 检拘通[]号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因涉嫌___________,经本院决定,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看守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第三联送达被拘留人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 拘留通知书制作说明 1、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十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后,通知其家属或其所在单位时 使用。 2、因有碍侦查不能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并写明原因附卷;无 法通知的,尖当报告检察长,并写明原因附卷。 3、本文书共三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被拘留人家属中或其所在单位。 上述知识就是小编对“结伙作案拘留的期限”问题进行的解答,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都对结伙作案的拘留时间作出了规定,结伙作案拘留时间可以进行延长。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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