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房东不交房租给房东可以赶人吗? |
释义 | 一、二房东不交房租给房东可以赶人吗? 可以解除双方的租房合同,收回房屋。如果不按合同约定执行并威胁,可以向法院起诉。 关于房东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我国《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违约的,还应当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此外,合同解除后,房东一方受到的损失可以要求租客赔偿。《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如果双方还有争议,房东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出自己的合法诉求。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十七条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 三、房屋租赁起诉注意事项: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78988e69d8331333431346333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在当今社会中也是会存在许多租赁房屋的行为发生,在租赁房屋后也是需要双方签订相应的合同,在租赁期间双方也是需要按照合同履行双方的义务,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没有及时足额的支付租金时,出租人也是可以通过合同要求承租人履行义务,必要时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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