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过后的房子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产权过后的房子怎么办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二、产权的规定 产权的功能是指,产权作为一种社会强制性的制度安排所具有的界定、规范和保护人们的经济关系,形成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秩序,调节社会经济运行的作用。 (一) 产权的激励功能 产权归根结底是一种物质利益关系。任何产权主体对其产权的行使,都是在收益最大化动机支配下的经济行为,没有收益的产权是不可思议的。 (二) 产权的约束功能 产权对产权主体在行使产权的经济活动中所施加的强制。 (三) 产权的资源配置功能 产权的资源配置功能指的是产权制度的安排本身所具有的调节或影响资源配置状况的作用。 (四) 产权的协调功能 财产关系的明晰及其制度化是一切社会得以正常运行的基础。现代化市场经济条件下财产关系更加复杂和多样,这就要求社会对各种产权主体进行定位,以建立和规范财产主体行为的产权制度,从而协调人们的社会关系,保证社会秩序规范、有序的运行。 产权对公民起到保护和证明的作用。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对房屋产权进行支配或是买卖,我国的经济市场在交易房屋时,也需要房屋的产权证明。买卖结束后,应到地办理登记过户,确保购买当事人的合法产权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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