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非机动车牌照办理过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为您推荐】西市区律师 宾县律师 城区律师 殷都区律师 西区律师 穆棱市律师 乡城县律师 随着现在很多非机动车无牌上路的情况,我国各地都出台了一定的法律法规。但是有很多朋友不知道非机动车的牌照办理需要哪些材料,以及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小编就以上海为例,结合下文向大家说明一下上海非机动车牌照办理过程是怎样的,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上海非机动车牌照办理过程 对《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机动车,其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单位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凭证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三)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所有人申请登记上牌的,应当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市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注意: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仅限于符合条件的下肢残疾人员申请登记上牌,每人可以登记一辆。 人力三轮车仅限于市政、环卫等单位因作业需要申请登记上牌。 对申请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进行查验。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登记并发放非机动车牌证;不予登记上牌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二、变更登记: 已经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更换车身、车架的; (二)因质量原因更换整车的; (三)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更换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动力装置的; (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所有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发生变动的。 二、转移登记 已经登记上牌的非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非机动车的受让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车辆,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人力三轮车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根据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知道上海非机动车牌照办理过程,在这个过程里,我们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包括一定要注意办理牌照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证件材料,如果是残疾人的话,还需要提供一份残联出具的相关证明。如果材料准备的齐全,并符合规定,就能获得牌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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