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构成轻伤如何定刑事责任 |
释义 | 一、未构成轻伤如何定刑事责任 恶意伤害未构成轻伤一般进行治安处罚。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轻伤标准有刑事责任需要承担 轻伤标准有刑事责任需要承担,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予以立案,不需要达到轻伤以上标准。 未构成轻伤如何定在刑事责任?未构成轻伤是不构成刑事责任,被打者只能够追究对方的民事责任,比如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等。未构成轻伤却要求对方民事赔偿,对方不肯赔偿该怎么做,不清楚的人就可以来法律咨询网找律师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