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出交通事故后怎么处理 1.自行和解 只要不涉及刑事犯罪的问题,当事人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都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进行解决,不论是赔偿项目、赔偿计算标准还是赔偿数额,当事人都可以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一个方案,进而实际履行。 2.申请交管部门调解 根据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赔偿争端,可以通过申请交管部门调解的途径解决,具体为各方当事人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在交管部门调解的过程中,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各方当事人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备注:和解和调解都属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因和解或是调解达成的和解书、调解书,并不具有法定的强制执行效力,也即不能径直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民事诉讼 诉讼也即交通事故受害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侵权赔偿诉讼,诉讼的过程需遵守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诉讼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来说,诉讼的时间较长,诉讼时还应当委托专业的诉讼律师参与。 二、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怎么处理 直接起诉就可以了,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十日内,交警必须出具事故责任鉴定书;如果对方全责,自己拿着责任书、损失清单等资料去法院起诉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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