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客体 |
释义 |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年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那么,交通肇事罪的客体是什么呢?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交通肇事罪客观表现 (一)要划清交通肇事罪与非罪的界限。应着重把握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失。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交通事故,则不存在罪过,因而不能认定是犯罪。 二是要看行为人有无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了多大的危害后果。行为人必须因交通肇事造成一定的后果,且对该后果负责的条件下,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犯罪。 比如,如果行为人的行为虽然在客观上造成了某种危害结果,但既没有违法交通管理法规,主观上也不具有过失,则应当属于交通事故中的意外事件。 (二)要划清交通肇事罪与其他几种罪的界限。 1、要把交通肇事致人重伤、死亡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区别开来。 2、交通肇事罪同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的界限。 3、交通肇事致人重伤、死亡与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4、交通肇事罪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 5、此外,要把交通肇事罪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区别是:前罪有违反交通运输法规的法定要求,而后罪没有违规的法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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