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费计算公式是什么? |
释义 | 土地现在逐渐减少,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归于国家所有的。现在走出家乡在外务工的人越来越多,那么农村空着的土地也有很多。有一些人看到其中的商机会去承包土地开展养殖业或者其他行业,在承包时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和土地使用费,那么土地使用费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费 土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国家向其收取得的有偿使用土地的费用,是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交纳的费用,它是调节使用土地资源的手段之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土地使用费与土地使用税不同,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对使用土地的国内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有关土地使用费的具体标准,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应根据场地的用途、地理环境条件、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和企业对基础设施的要求等因素,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原则上沿海地区高于内地,大中城市高于中小城市,城市中心、繁华地段高于其他地段和郊区,在原有工业区设厂高于新开辟的工业区,利用原有企业改造高于新建工厂等。土地使用费的计算包括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原有建筑物的拆迁费、人员安置费用以及公共设施费用。 二、土地使用费计算公式 1、在各楼层面积相同的情况下: 100平方米(房屋租赁面积)╳40元(查土地划分:三级、四类)/8层(地上总楼层数)=500元 该企业全年应缴土地使用费500元。 2、在各楼层面积不相同的情况下: 应纳费=[(使用的建筑面积/该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该建筑物的总占地面积]*适用的标准。 三、土地使用费相关政策 一、关于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缴纳房产税问题 土地使用费缴纳流程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二、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四款中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同时废止。 三、关于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中“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的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关于林场中度假村等休闲娱乐场所征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利用林场土地兴建度假村等休闲娱乐场所的,其经营、办公和生活用地,应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大家都知道的是在承包土地时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但是很少有人知道还需要缴纳一部分土地使用费。缴纳土地使用税和土地使用费才能获得完整的土地使用权。但是每个地方的土地使用费计算公式都各不相同,需要就具体情况具体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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