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传播淫秽物品罪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 |
释义 | 传播淫秽物品罪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 第一,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第二,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 第三,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要件。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问题的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咨询,竭诚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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