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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多次殴打他人怎样认定
释义
    多次殴打他人怎样认定
    多次殴打他人属于情节较重或恶劣。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多次殴打他人后责任的认定如果当事人是存在着疑问,但是不知道自己怎么样处理它的话,最好是能够在之后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维权。关于多次殴打他人的认定跟具体多次殴打他人的要求是什么,建议你直接在线咨询法律咨询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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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8:3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