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得知女儿非亲生是否可以撤销房屋赠与
释义
    案例回顾:8年后得知女儿非亲生?怒告法庭要求撤销房产赠与
    张-辉与张-洁于1998年11月登记结婚,次年4月张-洁生育张*依。2006年2月,张-洁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了上海市一套房屋。2007年4月,张-洁、张-辉及张*依登记为该房屋的共有人。2016年5月,在张-洁与张-辉的离婚诉讼中,经亲子鉴定,排除了张-辉为张*依的生物学父亲。同年8月,一审法院判决准予张-洁与张-辉离婚(系争房屋未做处理)。随后,张-辉以重大误解为由,于今年3月起诉要求撤销赠与给张*依的房屋1/3的份额。张*依及张-洁则认为:即使原告存在重大误解,因原告起诉时距赠与行为发生已有8年,故其撤销权已消灭。
    法院判决:房产赠与属于合同重大误解可撤销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洁与张-辉同意张*依作为房屋共有人并记载于房地产权利证书上,是基于张*依是张-洁与张-辉婚生子女的一致认知,并在此基础上所作的赠与。对于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需各共有人一致意见才能作出,故张-辉要求撤销赠与的效力及于整个赠与行为。据此,法院判决:撤销张-洁、张-辉对张*依就房产权利的赠与。
    律师说法:撤销权自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不行使将消灭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至于什么是“重大误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1条规定:
    行为人因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另外,提醒大家,因重大误解等事由撤销合同的,应在得知撤销事由后一年内尽快行使,本案中,尽管原告起诉时距赠与行为发生已有8年,但原告知道撤销事由的时间是其知悉亲子鉴定结果之时,鉴定意见书出具时间距其诉请撤销赠与时间不足一年,所以其撤销权并未消灭。
    综合上面的介绍,撤销房屋赠与有相应和条件,符合条件可以行使撤销权。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是否可以撤销房屋赠与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律咨询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6 12: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