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在世遗产继承问题 |
释义 | 继承人在世的时候,已把遗产继承给被继承人,但是没有类似于遗书等书面形式,请问这在法律上受法律保护吗?继承人去世后,替代继承人争夺遗产的话成立吗? 律师解答: 不可以,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依情况看来,生前的继承可以认为是赠与行为,只要已经办理了过户等必须程序(不动产),动产已经交付的,赠与就已经完成。对于尚未赠与完成的被继承人财产,再进入法定继承程序,由各个继承人继承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进行代位继承应该是被继承人在世,将财产继承给继承人。你搞反了,这个算赠予吧。 继承人在世的时候是不能分割财产的。继承人死后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