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样构成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
释义 | 一、如何样构成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 2.行为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实施了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并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3.单位以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出于故意。 二、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怎么判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判刑规则: 1.犯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如果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如果情节符合较轻标准的,则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的审理期限 法律网提醒,一般在二个月内完成审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时间,但涉及到案情复杂的刑事犯罪活动,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向上级部门申请延长审理期限的,但一般不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