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父母遗产房屋不宜分割怎么处理 |
释义 | 我国《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29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因此,如果你们兄妹4人不存在其中应多分或少分的情形,大家继承的份额则应平等,对父母的遗产房均享有四分之一的继承份额。大家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但由于该房屋不宜分割为4份,应采取其中一人取得房屋产权,由其按市场价格相应补偿兄妹,或实行共同共有的办法处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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