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拍电影学生被学校强制跑龙套,学校如此做法合法吗 |
释义 | 【事件经过】 电影《第四道封锁线》在井冈山大学招募群众演员,校方强制要求该校四个学院的男生全体参演,否则以旷课处理。此外,有学生反映,戏服都是十年前生产,气味刺鼻,但导演组规定参演学生不准清洗服装,导致部分学生出现皮肤过敏症状。 【法律解读】 安排学生参加红色电影拍摄,这本该是一种让学生接受红色教育,弘扬井冈山精神和长征精神的有益实践,缘何遭到学生的强烈抵触?笔者认为,最关键的问题在于校方的强制行为,校方的强制行为体现了学校与学生沟通的不对等,也影响到了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这种强制方式并不可取。 学校借用劳动周的名义,强制安排同学们协助电影拍摄,不去则以旷课处理,且不说学校以劳动周的名义安排同学拍摄的行为是否合理,强制学生服从自己的意志的行为显然是不可取的。在这个事件中,井冈山大学并没有把自己放在与学生对等的位置上,学生没有自由选择权利,甚至面对校方的强制行为也没有拒绝的权利。 在高校里,学校强制学生听讲座,强制学生下载app等强制行为屡见不鲜,且多为学生诟病。那为什么这种现象依然存在?因为不去就扣学分,不去就记缺勤,不去成绩变低……等等这些对学生来说最为重要的东西,成为了学校强制要求学生的理由。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不去执行还能怎么办? 学校安排同学协助红色电影拍摄,弘扬井冈山精神和长征精神的初衷无可厚非,可是强制要求学生参演的行为并不可取。一方面,学生的本职是学习,学生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学习方式,这次的学校强制学生跑龙套的行为已经影响到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大学生是精神独立的个人,学生有权利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安排学习生活,更加有权利决定是否参演红色电影。 另一方面,学校应站在与学生平等的位置上,真正对学生负责。而不是不听学生发出的声音,一味地以强制的名义逼迫学生服从。服从并不是学生的天职,学生也有权利说不。学校给学生提供参演红色电影的机会,学生们自由参加,这样的方式岂不更好?为什么非得走不得民意的强制路线呢? 学生的本职是学习,学校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应是为了让学生们更好地学习。学校应站在与学生平等的位置上,倾听学生的声音,真正做到为学生负责,学校不应该强制学生跑龙套,一切不得民意的强制路线都不可取。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以外的各种活动。学校组织文艺、体育、庆典等大型活动,应严明纪律,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防止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凡校车和承载学生出游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必须经交通部门检查、许可,严禁农用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搭载学生,严禁车辆船只超载、超速行驶。 各教育部门积极配合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等部门依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非法网吧、书摊、歌舞厅、饮食摊点等场所,严厉打击扰乱正常教学秩序和危害师生安全的流氓团伙和黑恶势力。严禁校内开设经营性网吧。 根据要求,各地、各学校要在建立健全责任制的基础上,切实抓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对于安全工作得力、防范工作扎实、学校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安全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应给予必要的奖励。对责任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要实行“一票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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