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赔偿答辩状交怎么写? |
释义 | 在申请国家赔偿之前我们就要明确一个问题我们申请国家赔偿就是因为国家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在此时我们应该要明白,要申请赔偿的话,首先我们就得像民事赔偿当中一样,要答辩,国家赔偿答辩状交到底要怎么写呢,下面就由小编来告诉大家。 一、国家赔偿案件答辩状怎么写? 国家赔偿案件答辩状 答辩人: 名称: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__ 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因______________诉我单位______一案,兹答辩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二、国家赔偿案件答辩状书写要点是什么? 1、双方当事人情况;依次写明答辩人和被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答辩人有诉讼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也应写明其身份事项。 2、案由部分,写明答辩人因何案的起诉状或上诉状提出答辩。行文中必须写明双方当事人是谁,以及对方起诉的案由是什么。一般表述为:“因……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3、正文:答辩理由和答辩请求。针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答复或反驳;包括事实依据;有关证据;法律依据; 4、尾部:送达何法院,答辩时间和答辩人姓名、附项等。 答辩状篇幅不必长,但必须抓住重点,特别要抓住起诉状中那些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的内容,进行系统辩驳,以利于法院在审理时判明原告诉讼请求是否符合事实,是否有法律依据,从而作出正确的裁判。 三、国家赔偿机构如何确定?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5、赔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综上所述,其实国家赔偿答辩状交的书写格式跟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当中的差别还是比较大的,因为涉及到的主体不一样,所以在措辞方面有很大的区别,大家如果对国家赔偿答辩状的格式还是有疑问的话,可以在线咨询我们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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