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赔偿法生效前行为赔偿是什么? |
释义 | 现阶段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因为国家机关的特殊情况造成了自身利益的损失,很多人不知道在面对这类情况时应该做些什么,对我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知识也不是很了解。那么下面就国家赔偿法生效前行为赔偿是什么的问题进行回答。 国家赔偿法生效前行为赔偿是什么? 一、在时间上,国家赔偿法的效力如何 时间效力主要指的是法的生效时间及溯及力问题。我国国家赔偿法于1994年5月报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国家赔偿法生效的时间是自1995年1月1日。 国家赔偿法的溯及力是指国家赔偿法对其生效前的国家赔偿案件是否适用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溯及力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案范围问题的批复=规定:“《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的,依照以前的有关规定处理。发生在1995年1月1日以后,并经依法确认的,适用《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以前,但持续至1995年1月1日以后,并经依法确认的,属于1995年1月1日以后应予赔偿的部分,适用《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属于1994年12月31日以前应予赔偿部分,适用当时的规定予以赔偿;当时没有规定的,参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赔偿。” 根据该项批复,发生在《国家赔偿法》实施以前的违法侵权行为,只有在持续到1995年1月1日之后,才有可能参照《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对违法侵权行为未持续到1995年1月1日以后,但确认违法在1995年1月1日之后,按照国家赔偿程序要求国家赔偿的,是否也可以参照《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批复未作明确规定。实践中有人就认为,既然批复未做规定,按照《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的效力原则,当时对是否赔偿未做规定的,则应当不予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其溯及力问题应当分别以下几种情况处理:违法侵权行为和违法确认都发生在《国家赔偿法》实施之前的,应当按照89年颁布的《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予以赔偿;违法侵权行为和违法确认都发生在《国家赔偿法》实施之后的,适用《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侵权行为发生在《国家赔偿法》实施以前但持续到实施之后的,之后的赔偿适用《国家赔偿法》,之前的赔偿可以参照《国家赔偿法》予以赔偿;侵权行为发生在《国家赔偿法》实施之前,未持续到《国家赔偿法》实施以后的,由于确认违法发生在《国家赔偿法》实施之后,应当适用国家赔偿程序予以赔偿,实体规范应当首先适用当时生效的《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予以赔偿,具体数额标准当时未做规定的,参照《国家赔偿法》有关赔偿数额标准予以赔偿。 二、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方式 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方式有如下几个种类: 1、违法实施罚款、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税款的,返还财产; 2、违法实施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造成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4、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5、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三、国家赔偿的赔偿费用 国家赔偿的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 《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了国家赔偿的时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了涉外国家赔偿的原则:"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的,适用本法。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所属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该国国家赔偿的权利不予保护或者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所属国实行对等原则。"这一原则性规定既体现了中国对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权利的尊重,同时也有利于维护中国的主权和尊严。《国家赔偿法》第14条和第24条分别规定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中国家的追偿权利:"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一)有本法第15条第(四)、(五)项规定的情形的;((四)刑诉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自身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当国家机关因为突发情况或者因国际机关的过错造成了我国公民的损失,只要我们准备了相关资料证据,证明相关的事件,就可以得到国家赔偿。大家在遇到类似的情况时可以对本文进行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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