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市户口在农村承包山地可以继承吗 |
释义 | 城市户口在农村承包山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承包法》原则性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农村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单个个人转为非农户口不影响家庭承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第二十八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另外,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因此,在遇到这种情况下一般来说是可以进行继承的,除非承包户全体成员均迁入设区的市,且转为非农户口。所以大家需要在这方面要有详细的了解,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是什么。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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