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人死亡谁来继承 |
释义 | 遗嘱继承人死亡谁来继承 网友提问:甲生前立下遗嘱,决定将自己所有的一套房产在其死后由长子乙继承。2006年12月15日,甲因病死亡,甲的遗产还未分割,12月18日,乙因车祸身亡。这个案例中谁能作为继承人?什么是转继承? 律师解答: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转继承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第二,死亡的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放弃继承权。 甲生前立下遗嘱,决定将自己所有的一套房产在其死后由长子乙继承。2006年12月15日,甲因病死亡,甲的遗产还未分割,12月18日,乙因车祸身亡。在这种情况下,本来应由乙继承的这套房产就转由乙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乙的母亲、妻子和子女共同继承。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将于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上述案例如果是发生在物权法实施以后,那就不发生转继承的问题,因为自甲死亡开始,乙就对这套取得所有权。三天后,乙死亡,又是一个继承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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