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不让对方探望孩子行不行 |
释义 | 离婚后不让对方探望孩子行不行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不能让对方不探望孩子。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看望孩子的法定权利,不仅关系到大人的感受,更考虑到子女的感受,这是法律的强制规定,除非,对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行为和疾病。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对方不探望孩子是属于抚养权方违法的行为,如果抚养权方做了这样的事情,探视权方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维权。对于离婚后对方不探望孩子的处理方式到底该怎么样去解决,法律咨询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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