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辖权异议超出时间怎么办? |
释义 | 【为您推荐】乐昌市律师 屏山县律师 瑞昌市律师 贞丰县律师 盐都区律师 青白江区律师 从化市律师 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该是从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那天起的15天之内提出。但因为其他一些不可控的原因,或者一些其他的正当理由导致管辖权异议超出时间。这时,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有效地维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呢?接下来,就一起跟着法律咨询网的小编来看一下关于管辖权异议超出时间的介绍。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被告超过答辩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视为受诉法院有管辖权,法院将不再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不过,如果当事人确有正当理由未能在答辩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允许当事人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申请顺延期间,以保障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但寄邮的路途时间是不算在内的,只要寄邮当天(邮件上的日期)没有过就行,因管辖权异议当天在提交答辩状前提交,而提交答辩状是收到起诉副本之日起十五日,所以管辖权异议时间也是十五日,如果在邮戳日或快件单上日期过了十五日,法院是不会受理的,表明你对管辖没有异议。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管辖权异议是表明当事人对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法院的管辖不服。若当事人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而使管辖权异议超出时间的话,我们可以通过申请顺延期限,来行使我们对管辖权的异议。但必须要在消除障碍的十天之内提交申请。由人民法院来决定能否延期。为了能够更好的解决管辖异议超出时间,请及时联系我们法律咨询网的在线律师,为您讲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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