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需要多长时间能处理完? |
释义 | 【为您推荐】溧阳市律师 竹溪县律师 溧水区律师 泗阳县律师 商城县律师 夏津县律师 宜宾县律师 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符合法律规定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后,会当即立案。如果被告要提出答辩状,会有几天的时间让法院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人民法院需要委托调查时会在三十日内完成调查。一般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特殊需要延长。具体法律相关规定由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介绍民事诉讼需要多长时间能处理完。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是: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一十五条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六条 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第一百一十七条 人民法院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 调查笔录经被调查人校阅后,由被调查人、调查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一十八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人民法院调查。 委托调查,必须提出明确的项目和要求。受委托人民法院可以主动补充调查。 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诉法解释》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上述是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的民事诉讼需要多长时间能处理完相关内容。整个案件审理下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除此之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现实中案情复杂的需要几年审理完结的都有。具体案件审结时长,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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