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杀人罪有时效性吗 |
释义 | 杀人罪有时效性吗 杀人犯的追诉期间是二十年。但杀人后只有在司法机关没有立案的情况下,才适用这个追究时效。如果司法机关一旦立案,就不受这个追诉时效的限制,进行终生追诉。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因此,关于杀人罪时效性的问题大家就清楚了吧,我国刑法在这方面也有具体的规定,这也是很重要的常识问题。当有类似的情况出现,我们需要清楚具体的法律条例,才能理解相关案件的时效问题。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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