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质证意见从哪些方面入手? |
释义 | 一、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质证意见从哪些方面入手? 1、对到庭证人证言的质证 (1)证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未成年人,是否能正确感知当时情况,是否能正确回忆、表述),证人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证人的感知力、记忆力、表达力等,即证人对案件事实是否有正确的感知、记录、回忆能力,证人是否能正确表达这一感知等; (3)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和条件; (4)证人对同一事实的前后描述是否矛盾; (5)证人证言的来源及合法性; (6)证言的内容及要证明的问题; (7)证言与其他证据的相互印证及其因果关系。 2、对未到庭证人证词的质证 (1)证词形成时间、地点、环境; (2)证词的来源及其来源程序是否合法; (3)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是否有重大利益关联性、亲属、贿赂、胁迫等情况); (4)证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未成年人,是否能正确感知当时情况,是否能正确回忆、表述); (5)证词中是否存在不一致之处、证词是否存在自相矛盾的明显错误; (6)证人未能出庭的原因是否合法; 二、哪些情况下证人可以不用亲自出庭?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1、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2、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4、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综上所述,证人证言是刑诉法中规定证据类型之一,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有一个环节就是控辩双方质证。针对证人证言,律师可以从证词的真实性、来源渠道、证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方面入手,提出合理的质证意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