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确定淫秽物品的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淫秽物品在我国是禁止流通的,而要是有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则很有可能被依法认定为犯罪,那么之后就要追究行为人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了。不过实践中对淫秽物品的确定标准很多人还不清楚,下面就让法律咨询网小编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确定淫秽物品的标准是什么 1988年12月新闻出版署发布实施的《关于认定淫秽出版物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对淫秽出版物提出了一个比较具体的认定标准,即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具有下列七种内容之一,挑逗人们的性欲,足以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出版物,就是淫秽出版物: 1、淫亵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性交及其心理感受; 2、公然宣扬色情淫荡形象; 3、淫亵性地描写或者传授性技巧; 4、具体描写*伦、强奸或者其他性犯罪的手段、过程或者细节,足以诱发犯罪的; 5、具体描写少年儿童的性行为; 6、淫亵性具体描写同性恋的性行为或者其他性变态行为,或者具体描写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行为。 7、其他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对性行为的淫亵性描写。 二、淫秽物品的种类有哪些 根据上述“淫秽物品”的定义和认定标准,淫秽物品分为以下几类: 1、淫秽音像制品,如电影胶片、电视片、录像带、幻灯片、激光视盘或者淫秽录音带、唱片、激光唱盘等; 2、淫秽读物,如原版的境外淫秽书刊画报,境内出版社出版的外国、港澳台淫秽色情小说,境内不法分子翻印制作的港澳台淫秽小册子以及翻印的中国古代淫秽书籍、淫秽抄本;淫秽宣传品; 3、淫秽图照,如诲淫的裸露男女或男女**、变态性行为的图片; 4、淫秽实物,即实物本身就是淫秽物品,而不是指印有图画的实物; 5、淫药,参见卫生部、公安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查禁淫药的通知》附件《淫药品种表》; 6、淫秽游戏软件、它是以计算机和游戏机作为演示和传播媒介的; 7、其他淫秽物品。 各位可以参照对比一下。不管是涉毒还是涉黄,其实在我国都是严厉打击的,而根据实际的行为不同,被认定的罪名不一样,最终对行为人作出的处罚自然也是不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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