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写遗嘱继承人需要到场吗 |
释义 | 一、写遗嘱继承人需要到场吗 写遗嘱继承人不需要到场。但涉及到订立代书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有被继承人和见证人(两个以上)在场。且遗嘱需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遗嘱继承纠纷是什么处理原则 遗嘱继承纠纷是一下处理原则: 1.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如果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也没有订立遗赠抚养协议,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其中,对被继承人尽义务较多的,应当多分得遗产。 2.互谅互让、协商处理、充分发挥遗产效用原则。这一原则要求继承人在遗产处理的过程中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3.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具体表现在:财产继承权不分男女,平等享有;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不分男女,应当均等。 ![]() 三、继承人死亡遗嘱是否还有效 法律网提醒,继承人死亡遗嘱还是否有效要视情况而定。如果遗嘱中仅指定了一个继承人,并且该继承人无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死亡该遗嘱无效;如果该继承人死亡后有其它直系晚辈血亲或兄弟姐妹的,可由其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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