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案件有审理级别吗 |
释义 | 行政案件有审理级别吗 有的。级别管辖是不同审级的人民法院之间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划分。我国人民法院的设置分为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四个审级。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则分别确定了他们各自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范围。 级别管辖的一般标准是:一般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特殊案件分别由中、高、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对于级别管辖,着重所应把握的是分别归中级、高级以及最高法院管辖的特殊案件。除此之外的行政案件均归基层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三类特殊行政案件: 1、认发明专利权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 2、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辖区内的重大、复杂案件。高级、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也是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行政案件是否有审理级别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答案是肯定的。在实际上,我国人民法院的设置四个审级分别为基层、中级、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法律咨询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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