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辩护】贩卖毒品罪成功的死刑辩护 |
释义 | 案情简介 2014年12月份,被告人汪xx、吴xx、陈xx等人在幕后老板的安排下,在宝安区一养猪场内制造毒品,期间,他们一共制造冰毒成品321.2公斤、半成品401公斤,该制造毒品窝点被宝安区公安机关查获并抓获三犯罪嫌疑人。该案涉案毒品数量特别巨大、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照刑法的规定最高可以判决死刑。 办案思路及心得 魏铭律师接受了陈xx家属的委托,提供刑事辩护。律师介入后,多次到看守所与陈某墙进行会见、了解具体案情,为辩护做充分的准备。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三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制造毒品罪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严惩三名犯罪嫌疑人。 开庭审理过程中,魏铭律师为陈xx辩护,提出辩护意见:陈xx在共同犯罪中属于从犯,且制造的毒品未流入社会,没有社会危害社会,危害性较小,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过程与事实,有悔罪表现,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裁判结果 判处被告人陈某墙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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