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排水工程的保修期是多久 |
释义 |
1、 给排水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一是建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证制度”。建筑工程的保证范围包括基础工程、主题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等土木工程,以及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采暖冷却系统工程等的安装工程;保修期的确定,应当遵循保证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具体保修范围和最短保修期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正常使用时,建筑工程的最低保证期限为: 2。用于质量检验和验收的计量器具和试验设备,必须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承担材料、设备检验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 3。工程中使用的管道、管道附件、构(构)件、主要原材料及其他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验收合格并妥善保管。进场验收时,对每批产品的订货合同、质量证明书、性能检验报告、操作手册、商检报告、进口产品合格证等进行检验,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验。4现场配制的混凝土、砂浆、防腐、防水涂料等工程材料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各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各分项工程完工后必须进行检验; (2) 相关分项工程之间必须进行交接检查,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必须验收合格。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分项工程。 6。严禁对不能满足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子单位)工程进行修复、加固验收。 三、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 (1)当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监理工程师应首先判断其严重程度。对于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来补救的质量问题,可以发出“监理通知单”,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的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填写“监理通知复函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然后回复承包商处理。必要时,应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批准,并对处理结果重新验收。(二)对需要加固的质量问题或者存在的质量问题影响下道工序、分项工程质量的,下达“工程暂停令”,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部位及其相关部位和下道工序。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并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施工单位同意,并答复承包人处理。结果应该再次被接受。 (3)施工单位接到“监理通知单”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和参与下,尽快对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完成报告的编制。 (4)监理工程师对质量问题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分析,判断、确认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 (5)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认真审核并签署质量问题处理方案。 (6)指导施工单位按照制定的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和跟踪检查。 (7)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结果进行严格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问题处理报告,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备案。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给排水工程保修期”问题的回答。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建筑排水工程保修期为2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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