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人什么时候可以自行辩护 |
释义 | 【为您推荐】盐都区律师 ? 新田县律师 ? 香河县律师 ? 龙华区律师 ? 船山区律师 ? 高县律师 ? 蓬安县律师 ?? 在刑事诉讼中,不是一定要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来提供辩护的,法律中规定的可以担任辩护人的范围也是比较宽的,当然也是允许被告人在诉讼中进行自行辩护。那到底被告人什么时候可以自行辩护呢?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被告人什么时候可以自行辩护 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自己为自己所作的辩护。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重要方式,它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始终,无论是在侦查阶段,或者是在起诉、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自行辩护。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分阶段只能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起诉、审判阶段也都有权自行辩护。自行辩护是目前我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重要的途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他们对是否实施了犯罪、如何实施的犯罪,以及犯罪的后果等情况最清楚,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会竭力地提供对自己有利的各种事实和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法律应当充分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行辩护权。 二、死刑犯人能自行辩护吗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六条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第三十八条 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 虽然法律中没有限度刑事案件只能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辩护,在一定情况下也是允许被告人进行自行辩护的。至于被告人什么时候可以自行辩护呢?法律咨询网小编也在上文中做出了解答,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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