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开庭前准备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立案开庭前准备什么材料? 首先要准备好相关的身份证件,其次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原件,如果是案件当事人并且有代理律师,要注意在法庭上少说话,说话要切中要害,多余的不说,以免越说越错。如果是没有委托代理律师,建议在法庭上的时候跟着法官节奏,把自己的诉求表达清楚,不要被对方误导。 二、开庭公告 开庭公告,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的规定,对于应公开开庭审理的民事案件,先期向社会公布当事人姓名(名称)、案由、开庭时间和地点、案件承办人等内容的公示性诉讼文书。开庭公告是保证案件公开审理、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形式。开庭公告应张贴在人民法院的公告栏内。 三、庭前调解 庭前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开庭审理前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民事案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在合议庭或独任法官主持下,在分清当事人是非责任的基础上,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规劝,促使其就民事纠纷通过协商自愿达成协议的活动。庭前调解,是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的一种诉讼活动,同时又是人民法院审结案件的一种方式。庭前调解有利于及时、彻底地解决民事权益争议;有利于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有利于增强当事人的团结,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庭前调解的原则,对保证调解活动正常进行具有重大意义,它是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1)自愿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调解的前提必须是双方当事人自愿,不能有丝毫的勉强。包含两个方面:一是调解的提出和进行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二是调解达成的协议内容必须反映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2)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解调,必须在查明案件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它是庭前调解的基础。 (3)合法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活动及其协议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与他人发生了纠纷后,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的,那么在提出诉讼请求时也是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关的材料,同时法院也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案件的证据做出判决,如果当事人不认同判决时,也是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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