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产权异议登记的依据有哪些 |
释义 | 当人们对一所房屋的继承、归属等有争议时,可以为这所房子申请房屋产权异议登记。房屋产权异议登记,是为房地产权利人而提供登记救济的一种方法。那么房屋产权异议登记的依据有哪些?下面就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房屋产权异议登记的依据有哪些? 房屋产权异议登记的依据: 1、异议登记的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未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自行启动异议登记。建立异议登记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真正权利人的利益,不动产登记簿上的权利人的权利已经得到登记簿的公信力的保护,通常情况下,其不会对登记簿上的权利归属状况提出异议,即便真有不同认识,也完全可以通过更正登记来解决。 另外,从《物权法》第19条第2款的表述来看,异议登记的申请人也仅表述为利害关系人。 ![]() 2、异议登记以登记簿记载权利人不同意变更登记为前提。我国《物权法》第19条第2款规定,“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登记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也就是说,在提出异议登记之前,利害关系人事先是提出过更正登记的,在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或者不动产登记机关不同意更正登记的条件下,更正登记申请人就可以提出异议登记。 3、申请异议登记需要经过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的书面同意。这点看似有些奇怪,为何权利人会给申请人这样一个书面说明,而允许他人对自己的权利提出异议呢?其实也不难理解,申请异议登记是在权利人拒绝进行更正登记之后才得以进行的,所以权利人的权利此刻还是很有把握的掌控在手,就算给予申请人这样的声明对其本身也没有影响。 如果权利人不同意异议登记的话,那么申请人可以先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的诉讼笔者认为是提起一个确权诉讼,以达到申请人当初想进行变更登记所达到的效果),然后在诉讼中再提出异议登记的申请。 二、房屋产权异议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办理房屋产权异议登记的流程: 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填写登记申请表; 2、登记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并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4、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5、登记机构凭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相应的登记。 当人们对一所房屋的继承、归属等有争议时,与房子有利害关系的人可以为房子申请房屋产权异议登记。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房屋产权异议登记的依据有哪些”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房地产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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