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传唤和和羁押的区别有哪些 |
释义 | 一、刑事传唤和和羁押的区别有哪些? 1、法律性质不同 传唤不会限制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羁押会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被羁押的话通常都是关押在看守所的。 2、时间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刑事案件的羁押时间在各个阶段都不一样,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阶段羁押的时间最长是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时间一般情况下是两个月,审查起诉阶段羁押的时间最短是一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羁押的时间最短是2个月。 3、程序不同 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传唤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传唤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在讯问笔录中应当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方式,并由犯罪嫌疑人注明到案时间和传唤结束时间。 对自动投案或者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 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时候需要出具刑事拘留证,刑事拘留以后逮捕犯罪嫌疑人的需要出具逮捕证。 二、羁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吗? 羁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如果只是传唤,公安机关问清楚一些问题以后会在法定时间内将当事人给放出去,如果当前的犯罪嫌疑人不需要刑拘或逮捕,传唤的时间不会超过12个小时的,如果已经被羁押了,那嫌疑人只能在看守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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