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的局限性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遗嘱继承的局限性规定是什么? 遗嘱继承的局限性规定是有一些是不能够通过遗嘱的方式来进行继承的: ①与被继承人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人身权不能继承。如著作权中署名权。 ②与公民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以特定身份为客体的,不能继承。如受遗赠人(被继承人)先于遗赠人死亡的,受遗赠人的继承人不能继承遗赠中指定的财产。 ③国有资源的使用权。如采矿权、渔业权等。须重新申请,不能继承。 ④承包经营权。承包的收益可以继承,法律允许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继承承包。 ⑤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与房屋一同转移,但是此权利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二、其他不能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还有几种特殊情况,实践中也经常遇到。 1、商业保险金的继承(包括财产保险、人身保险):①财产保险可以继承;②人身保险没有指定受益人,可以继承,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 2、抚恤金:被继承人生前给付其本人的抚恤金(工伤的工人,残疾军人的抚恤金)。其是本人生前的合法财产,可以继承;而案例中给死者家属的抚恤金,俗称死亡抚恤金是不可能继承的。 3、死亡赔偿金:用于安抚死者近亲属,不是遗产,不能继承。 4、股权:《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在有数个继承人,且继承均愿意持有股权,而公司章程又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所有继承人能否均成为股东?对此法律法规未有明确规定,属于有争议的话题。 5、复员、专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的继承: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可以继承,但复员费、转业费有可能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一般情况下,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具体计算。医疗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对于遗嘱的继承有关规定中,并不是所有的财产都能够被继承的。有些法律赋予给公民的合法权益,是只能够属于其本人所有的,不能够发生权利的遗产形式的赠予。那么在立遗嘱的时候,最好当事人还是向律师询问下。 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的继承是有多种多样的方式可以采取的,比如说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来进行。但是需要了解的是,有一些情况之下遗嘱继承也是具有相关的局限性的,着作权当中的署名权利,就不能够发生遗嘱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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