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证明可以证明法定监护关系 |
释义 | 哪些证明可以证明法定监护关系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通则》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1、法定监护人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无需特别的证明文件。 2、近亲属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只需要户口本即可证明。 《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在有需要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时候,必须要按照实际的要求来进行证明跟处理,只要能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要求办理。在法律咨询网上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你有任何可以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问题或是证明规定内容,可直接点击在线咨询系统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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