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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可撤销婚姻
释义
    什么是可撤销婚姻?
    答:《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为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所以,法律赋予受胁迫一方撤销该婚姻的权利。
    可撤销婚姻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如下:
    (一)撤销权人。《婚姻法解释(一)》第10条第2款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二)撤销机关。根据《婚姻法》第11条规定,有权决定撤销婚姻的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
    (三)撤销期间。《婚姻法》第11条规定,“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此外,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12条,该撤销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在我国,可撤销婚姻被撤销后,效力等同于无效婚姻。即婚姻“自始无效”。
    以上对什么是可撤销婚姻及其行使方式等谈了一点小编很粗浅的看法,可撤销婚姻的害处也不言自明,如果本文能对我们今后的审判实践有所帮助,或引起可撤销婚姻当事人的警觉,小编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到法律咨询网找专业律师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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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4:3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