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缓期减刑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
释义 | 死刑缓期减刑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计算,也就是2年期满后的第2日开始计算有期徒刑的刑期。即使2年期满后,未能立即作出减刑裁定而是在以后若干日甚至几个月之后才作出的,也应当从缓期2年期满之次日起计算,而不应从减刑裁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另外死缓2年这个期间是一个特殊的刑期,具有不同于一般刑期的性质和意义。所以不能与有期徒刑的执行刑期混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百一十六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或者裁定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法律文书宣告或者送达之日起计算。 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依法应当减刑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减刑。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刑期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死刑缓期减刑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问题的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咨询,竭诚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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