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领取委托书是怎样 |
释义 |
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领取委托书是怎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需要双方一起去取,需要带驾驶证等材料去取。拿了认定书不等于结案,要双方达成赔偿或谅解协议并已履行才可以结案。交通事故责任书可以要求他人领取,也可以不签。认定书是对交通事故现场所做的一个现场回顾,认定事故双方责任的一个结果,这个认定书开出来就已经具有效力了,不需要双方签字。虽然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不一定要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但是一定要签收,签收后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3天内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他人是可以代签的,但是需要有授权委托书,为了避免争议,最好由本人亲自签字。 三、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是怎样的 (1)案情简单、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受轻微伤的轻微、一般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争议的,可适用简易程序; (2)执勤民警使用《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记录表》处理的交通事故,可适用简易程序; (3)当事人根据快速处理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理现场后,经事故科(组)确认无误的,可适用简易程序。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领取委托书是怎样的全部内容了。综上可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般是需要本人签字领取的,当然也可以委托他人领取。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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