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剥夺政治权利能出国吗 |
释义 | 剥夺政治权利能出国吗 不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不批准出境。剥夺政治权利虽属附加刑,仍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刑罚。因此,剥夺政治权利限制出入境。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什么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司法解释规定,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新罪的主刑有期徒刑执行之日起停止计算,并依照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从新罪的主刑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继续计算。 如果数罪中有一个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因其剥夺政治权利已达到该刑种法定最高限度,应采取吸收原则,只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此,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没有异议。但是,对剥夺政治权利均为一定期限的,是采取限制加重方法,还是采取相加方法,存在不同意见。 以上知识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对“剥夺政治权利能出国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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