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非法用工单位受伤怎么办 |
释义 | 【为您推荐】金凤区律师 ? 诸城市律师 ? 新津县律师 ? 赫章县律师 ? 江宁区律师 ? 浏阳市律师 ? 江安县律师 ?? 有的人为了能够工作挣钱,不惜到一些非法用工的单位打工。那要是在此期间不幸受伤的话,那么此时对于劳动者来讲,在非法用工单位受伤怎么办呢?可能有些人觉得既然是非法用工,那么就不能按照工伤进行处理。到底是不是这样?请跟随法律咨询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非法用工单位的工伤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虽然这个群体仍然属于工伤人员范畴,但是基于其属于非法用工单位,工伤认定及处理有所不同。 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有关规定,非法用工单位的工伤人员依据本法向其本人给予一次性赔偿。 一、一次性赔偿的范围: 治疗期间的费用 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后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办理: 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残职工所在单位支付。 一次性赔偿金的支付标准: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 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 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 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 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 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 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 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 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 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注意:以上所称的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三、赔偿过程中的其他纠纷解决: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虽然劳动者是在非法用工单位受伤的,但此时按照国家的规定,也是属于工伤人员的范围内,因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单位作出相应的赔偿。不过,与合法用工单位相比,这种情况下对工伤的处理及赔偿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内容小编已经作出了讲解。无论如何,小编都建议各位劳动者不要去一些非法用工单位打工,更加不要做一些违法的工作,不然的话要是不小心人身受到了损害,此时索赔也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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